2019年10月在荃灣非法「示威」期間被警員開槍射中左邊胸部的曾志健昨日(13日)被捕,涉嫌暴動及襲警罪,早前缺席聆訊。他昨日在西貢區因沒有按照法庭指令歸押而被捕,案件今日(14日)下午在區域法院提堂,法官高勁修將案件押至9月13日再訊,期間須還押。
警方表示,新界南總區重案組昨日在西貢區拘捕4名男子,年齡介乎16至23歲,因沒有按照法庭指令歸押而被拘捕,據指包括曾志健,其中3人今日下午在區域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9月13日再訊,期間他們須還押,屆時將處理保釋金充公事宜。另1人今早已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8月31日再訊。
據報道,曾志健與另外3人昨日計劃從西貢黃石碼頭欲乘坐快艇潛逃台灣,在北潭涌巴士總站被警方拘捕。
案發時就讀於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的曾志健,中槍後經治理已康復,他其後遭警方以襲警及暴動等罪名拘捕及起訴。至2020年12月,曾志健未有出庭應訊,法庭發出拘捕令。
被告曾志健(21歲)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大河道、大河道北及鱟地坊一帶參與暴動;另被控同日襲擊警員謝思明和警署警長曾家輝。
另外2名被捕男子分別為馮清華(23歲,學生)及16歲少年。馮清華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一帶參與暴動;16歲少年則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及唐德街一帶與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在非法集結期間使用一個耳掛式口罩、非法禁錮警員X以及有意圖使他身體受嚴重傷害4罪。(港台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