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4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2022年上半年檢察機關起訴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6.4萬人,有力促進電信網絡犯罪源頭打擊治理。
據了解,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主要指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絡存儲、通信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的犯罪行為,是電信網絡犯罪的重要「幫兇」。
從發案數量看,今年以來起訴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數量持續下降,但整體仍在高位運行。2020年10月「斷卡」行動以來,起訴人數直線增加,尤其是2021年逐月上升,共起訴近13萬人。案件量上漲與「斷卡」行動中執法司法機關加大對非法買賣「兩卡」(即銀行卡、電話卡)行為的打擊力度密切相關。
從起訴人員看,涉及地區範圍廣,多數系初犯。2022年上半年,檢察機關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起訴的人員涉及全國各個省份,特別是在電信網絡詐騙高發重點地區,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起訴人數也相對較多。
從行為方式看,組織化模式較為常見,分工細化的特徵突出。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多以犯罪團夥形式實施,如「卡農——卡商——卡頭」的組織模式,分工相對明確,便於持續性、規模化為上游犯罪提供支持幫助。
據悉,2020年10月「斷卡」行動以來,檢察機關起訴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案件上漲較快,目前已成為各類刑事犯罪中起訴人數排名第3的罪名,前兩位分別是危險駕駛罪、盜竊罪。(新華社記者 劉奕湛 圖源:新華社徐駿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