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傳媒總結財委會今年7個月通過的項目,話快過以前好多,但引述有學者話議員差異化減少,削弱把關功能。
財委會主席陳健波(波哥)透露,自己在回應該傳媒查詢時作了詳細解釋,指出財會審議要顧及市民觀感,社會關注或金額較大的項目應有更多討論,但亦有指出不應該將審批快慢作為審批標準,來決定是否能監察政府,最重要是能否點出政府應該改善的地方,可惜有些論點沒有被報道。
波哥指出,評價財委會表現,應該以整個審議程序及項目性質等全面去看,單單抽出部分環節審議的時間,甚至平均審議每億元撥款作評論,既不公道亦容易誤導。政府申請撥款,一般需要先「過二關」才交上財委會,包括事務委員會、工務小組或人事編製小組,議員在這兩關已就項目深入討論、官員作多輪迴應,之後政府需要補充不少文件,很多有爭議的項目更加需要政府官員在會議後親自向多位議員解釋,議員滿意及通過後才交財委會,由於有關項目已大致獲議員的共識支持,在財委會大部分議員舉手贊成就可以。雖然如此,上半年仍然有19項目需要在財委會再討論,共用了約25小時。
波哥強調,其實這正正是完善選舉制度下,顯示立法會可以有效率地審議項目,過去數年泛民在立法會拉布,不少項目被拖後腿,根本沒有做到把關角色。今屆財委會應該討論的都有充分討論,例如政府架構重組,整個過程,由小組委員會,人事編製委員會加議員特別會議再到財委會共用了10多小時。所以如果充分理解整個審議過程,就會知道今屆財委會的討論時間是合理的,並不是「太快」,亦能夠做好把關工作。(中新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