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姐季軍寇鴻萍涉嫌從2008年起多次逃稅,涉款至少超過百萬元,被稅務局票控11項蓄意意圖逃稅罪,經審訊後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今日(2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9個月。
被告梁寇鴻萍,60歲,被控在2008年至2017年期間,五度在提交課稅年度報稅表時,聲稱父親寇賡發與她連續全年同住,而沒有付出十足費用;三度在「梁寇鴻萍公司」損益帳上聲稱,辦公室助理支出為每年28.8萬元;以及三度在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上聲稱,有兩名僱員在有關年度內,每年分別獲9.6萬元薪金。(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