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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評會舉辦私隱與新聞自由研討會

報評會舉辦私隱與新聞自由研討會

責任編輯:靜文 2022-07-30 23:15:37 來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報業評議會(報評會)7月30日舉行題為「私隱與新聞自由」研討會。報評會主席彭韻僖律師致辭時表示,報評會成立逾20年,共接獲900多宗對香港報刊新聞的投訴,其中一成一是投訴侵犯私隱,反映公眾對傳媒處理私隱的關注。她指出,報評會支持新聞自由,亦期望新聞傳媒能展現新聞道德和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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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評會主席彭韻僖律師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就「私隱與新聞自由」發表演講。鍾麗玲說:「『私隱權』及『新聞自由』兩者均屬《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賦予的基本權利,然而,『私隱權』及『新聞自由』並非絕對權利,視乎情況或需與其他權利和公眾利益之間取得平衡。」她透過引述香港及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法庭判例,闡述傳媒機構在採訪及報道新聞時,如何一方面保障個人資料私隱,另一方面保障公眾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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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

 鍾麗玲亦解釋去年生效的《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目的是將「起底」行為刑事化,不會影響合法的新聞工作,以及市民現時享有的言論自由及資訊 流通。

 在研討會上,巴士的報社長盧永雄表示,新聞媒體基於公眾利益而報道個人資料, 例如住址車牌號碼,如何防止這些公開資料被人濫用或用來攻擊他人,值得關注。

 南華早報總編輯譚衛兒表示,歐盟已確立的「被遺忘權」,即個人可要求搜尋網站移除對自己負面或過時的個人信息的新聞報道或資訊,引起新聞界關注,因這涉及個人私隱及新聞自由,本港日後如何處理需小心研究。

 香港資助小學校長會名譽主席梁兆棠表示,教育界無疑是對社會有很大的影響,但是在過去,媒體對學校人員、學生出現不當行為時,往往與學校的名字掛勾,這對學校在某程度不公平。同時,因校名一旦見報,校方便要作出解釋,基本上難以招架。故此期望媒體處理學校相關個案時,合理對待新聞自由及私隱權。

 由教育局《優質教育基金》資助的「與中學生和老師談新聞」傳媒教育活動,自去年九月啟動以來,報評會工作團隊已到多家中學舉辦講座及工作坊,並安排不同年級的同學,參觀報館、大學新聞系及香港新聞博覽館,從收回問卷顯示師生對活動滿意度平均達九成。

 報評會傳媒教育委員會召集人黃俊東教授表示,已有27家學校參與或報名參與活動,接近計劃所訂下兩年服務30家中學的目標,而今日研討會亦有多家學校的校長、老師和學生參與,出席人數逾50人。黃俊東教授期望報評會的傳媒教育及資訊素養活動繼續獲得學校積極支持,攜手協助中學生加強對網上資訊及新聞的分析和處理能力。

 面對網上真假資訊難辨,報評會已推出「明辨真偽資訊課程」,由法律界及新聞業合作,向中小學提供講座及工作坊,提升師生對資料核查及相關法律的認識,學校可申請《優質教育基金》「我的行動承諾」加強版撥款取得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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