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間私家車分銷商根據《競爭條例》向競爭事務委員會承諾,不會執行現行的「保用限制」,即顧客在保養或維修私家車時,即使未有將車輛送往特約維修中心,都不需要承擔保用失效的風險。相關分銷商亦承諾,不會將「保用限制」列入新車的保用條款內。
共有七個分銷商向競委會提出承諾,涉及17個私家車品牌。(競委會文件截圖)
競委會表示,建議的承諾能夠適當地釋除競委會的疑慮,因此擬接受相關承諾,指「保用限制」或會阻遏私家車車主,在保用期間光顧獨立車房,或會限制獨立車房和特約維修中心競爭的能力,亦令車主服務選擇減少,最終導致保養和維修服務價格高昂,而接受承諾能讓車主享有更大自由度。建議中的承諾有效期將由生效日起計,為期5年,具有法律約束力並設有報告及監察機制,以確保分銷商遵守承諾。
競委會邀請各界人士對建議的承諾提供意見,並於本月15日下午6時或之前向競委會提交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