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上月曾表示地區行政改革必須在下次區議會選舉前決定,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日(2日)表示,當局正進行地區行政檢討工作,目前未有定案。
麥美娟指,《基本法》第97條訂明,特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政府有關地區管理和事務的諮詢。不論未來的區域組織如何產生,其都需要具有廣泛代表性,熟悉地區事務。
麥美娟早前曾強調,地區行政檢討屬該局重要任務之一,相關工作並不是要限制某些人士參與區域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