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曲人陳瑋洛去年在清水灣郊野公園風箏區違規露營及用煮食爐,他被票控時拒絕交出身份證,更揮舞鐵管又出手推其中一名漁護署職員。他被控阻礙公職人員、刑事恐嚇等四罪,早前已承認全部控罪。裁判官劉淑嫻判刑時稱考慮到被告認罪、沒有案底及法庭需保護公職人員等因素,判被告監禁21天。
案情指,34歲被告陳瑋洛及他女友在2021年11月25日早上九時許於該處露營。不過,該處列明不得露營,因此漁護署職員上前警告,職員又發現被告的煮食爐開着遂打算票控,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但被告拒絕,更從後褲袋取出鐵管揮舞,事主於是報警。
辯方求情指,現已知錯不會重犯,案情亦顯示他無心攻擊事主,對方是在推撞期間失平衡跌倒,建議以緩刑處理本案。辯方又指,被告對流行文化貢獻良多,過往作品屢獲嘉許,加上被告是家庭經濟支柱,疫情期間收入不穩定,懇請法庭在判刑時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