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8月5日電 2021年10月14日,台灣高雄市「城中城」大樓發生火災造成46人罹難,震驚台灣社會。高雄地方法院8月5日對此案作一審判決,主嫌黃姓女子因涉嫌縱火被判無期徒刑。
綜合中央社、聯合新聞網、中時新聞網報道,法官表示,事發當天,黃姓嫌犯僅因和郭姓男友吵架,刻意將未熄滅的香灰倒在小套房沙發上,進而引發大火,造成46人遇難、41人受傷。
案件發生後,高雄地檢署以「殺人罪」「放火罪」起訴黃姓嫌犯。檢方表示,嫌犯相當狡猾,在13次偵訊過程中拒不認罪、供詞反覆,更拒絕測謊,完全不配合辦案。檢方偵查後認定,嫌犯僅因猜忌怨恨酒後失控,故意點火滋事要讓男友難堪,引發大火害命。加上犯後毫無悔意,態度惡劣,建請法院從重處理。
對此,法官表示,依檢方提出的證據尚無法證明嫌犯有殺害「城中城」大樓住戶的意圖,雖然其放火有明顯過失,但不構成「殺人罪」,據此改依相關規定中「公共危險、放火燒毀現供人使用住宅罪」以及「過失致死罪」量刑,並以罪行較重的「放火罪」判處無期徒刑。
高雄市政府「城中城」大火調查報告指出,黃姓嫌犯用火不當,大火燒毀「城中城」大樓一樓大批機車並蔓延至整棟建築,1300攝氏度高溫燒到水泥溶解、鋼筋變形,大樓多數防火門遺失或損毀,無法擋住濃煙及高溫。
該案當時也引發島內各界對市政府相關部門不作為、瀆職的批判。對此,法官表示,未發現相關部門有不法證據。
目前該案件仍可上訴。對於嫌犯的判決結果,被害人家屬表示「完全不能接受」,檢方也表示將參考被害人家屬意見上訴。
高雄市「城中城」火災是近26年來台灣地區最嚴重的火災事故,遇難者平均年齡超過60歲。據《天下》雜誌報道,「城中城」屋齡大約40年,大樓開幕之初,曾是當地最繁華的地標之一。後因大樓管理不善,多年來發生過多次火災。歷經火災後,大樓內部環境變得髒亂不堪,店家紛紛撤出,人口也陸續遷離,基本僅剩獨居老人、殘障人士等弱勢群體居住,被稱為「鬼樓」。(圖源:中新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