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今日(11日)表示,紅磡香港體育館屬多用途場地,可舉辦體育活動、大型演唱會或其他節目,租用者可按不同需要設計場地。由於紅館不設舞台,因此並沒有駐場舞台監督負責舞台設施管理。
就傳媒查詢紅館不設駐場舞台監督的安排,康文署指,該署轄下表演場地如文化中心、香港大會堂等設有舞台,並提供舞台設施和裝置,以支持文化藝術活動,因此這些表演場地安排駐場舞台監督執行日常舞台運作,並提供舞台服務、監督舞台技工、與使用場地者溝通以解決技術問題和協助擬備及更新設施技術資料、舞台平面圖案、工作圖、器材、設施紀錄等工作。
這些舞台監督並非擁有註冊工程師資格或負責審批舞台結構安全的人員。如租用者在這些表演場地的舞台加設大型構建物或機械裝置,仍須聘請合資格專業人士向署方證實所搭建的舞台和裝置是安全穩妥的,與紅館的安排類似。
該署指出,在紅館表演所用的整個舞台及其他裝置均由租用者設置,主辦機構須自行委聘合資格專業人士,在工程完成後以書面向署方證實所搭建、安裝的舞台搭建物和器材工程安全穩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