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今日(12日)凌晨在憲報刊登太平紳士委任名單,13人新獲委任,當中包括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上屆政府多名高官,由8月12日起生效。
在新獲委任的13位太平紳士中,10人根據《太平紳士條例》(第510章)第3(1)(b)條獲委任(一般稱為非官守太平紳士),包括林鄭月娥、陳帆、陳肇始、朱乃璋、聶德權、白韞六、薛永恒、黃錦星、邱騰華及鄧以海,除鄧以海將於10月8日起生效外,其他人均由8月12日起生效;另外3人根據該條例第3(1)(a)條獲委任(一般稱為官守太平紳士),分別是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亦由8月12日起生效。
太平紳士的主要職能是巡視懲教院所、羈留中心或其他院所,以確保其有效管理,以及沒有任何人士被不公平對待或被剝削權利。太平紳士確保個別人士所作的投訴,會以公平和具透明度的方式處理。(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