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9日,攬炒派在銅鑼灣藉非法遊行掀起暴動,大批暴徒隨後包圍政府總部,有人掟汽油彈和雜物。警方其後拘捕多人,並控以暴動罪,包括本案11名被告。11名被告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8月23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還押至9月9日判刑。
案中11名被告依次是張偉青(21歲,無業)、張凱欣(18歲,學生)、張銘彥(23歲,電腦技術員)、林卓軒(18歲,學生)、馮浩軒(26歲,文員)、何滿恆(19歲,學生)、鄭曉容(18歲,學生)、16歲姓梁學生、謝梓健(21歲,無業)、李穎欣(21歲,學生)、蘇家玉(21歲,學生)。他們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慤道政府總部外一帶參與暴動。其中張偉青及馮浩軒因確診新冠肺炎而須要接受隔離,故缺席聆訊,該2人的案件則押後至9月5日再訊。
法官姚勳智裁決時表示,各被告並非無辜的第三者或途人,考慮到各被告當日被捕的位置,加上在暴動發生了一段時間後,他們仍以身上的裝束選擇留在現場,組成暴動群體的一部分,互相支持及壯大聲勢,作為協助及鼓勵的一份子參與其中。
案件將於下月9日判刑,法庭將為各被告索取背景報告,並為21歲以下的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除了兩名感染新冠病毒的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外,餘下人須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