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網站公布,8月25日上午9時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已故功夫影星李小龍女兒向餐飲公司提起的訴訟案,原告要求賠償2.1億元(人民幣,下同)。
據報,李小龍有限責任公司訴上海真功夫快餐管理有限公司、廣州市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廣州真功夫快餐連鎖管理有限公司一案,案由為一般人格權糾紛。
2019年,真功夫餐飲被李小龍有限責任公司訴至上海二中院。李小龍公司法人代表為李小龍女兒李香凝,該公司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龍形象、在媒體版面上連續90日澄清其與李小龍無關,並請求法院判令「真功夫」賠償其經濟損失2.1億元,以及維權合理開支8.8萬元。
「真功夫」官方微博當時曾就此回應稱,「時隔多年後被起訴,我們也很疑惑,真功夫系列商標,是由公司申請,國家商標局嚴格審理後授權的。我們已經使用了15年,我們的商標是否侵權,多年前也曾有過爭議,但我們的商標一直沒有被判定侵權或者撤銷的行政或司法結論。」
據公開資料顯示,「真功夫」創立於1990年,主營以蒸品為特色的中式快餐,是全國連鎖發展的中式快餐企業,也是中國快餐行業前五強中唯一的本土品牌。
營銷策劃人葉茂中曾表示,在給「真功夫」做品牌策劃時,為了充分體現「中國功夫文化」,因此創立了一個武藝高強、體格健美、正氣凜然的功夫高手形象——功夫龍,並說:「功夫龍在全球華人心中,他是民族精神的象徵,是中國的功夫皇帝」。
不過,亦有分析指,不少人對功夫皇帝的第一反應就是李小龍,加上「功夫龍」類似的動作,以及李小龍曾在電影中穿着的黃色上衣,「功夫龍」被認為照搬了李小龍的形象,甚至還有人以為餐飲店是李小龍家族開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