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涉於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一則呼籲公眾投白票的帖文,被控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罪。被告今日(2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監2個月,緩刑18個月。
裁判官李志豪判刑時指,被告行為絕對會影響香港選舉制度,不能單以罰款方式處理,但接納他過去一直安分守己,因為愚蠢犯案,認為緩刑可以反映本案嚴重性,令公眾不要再犯。
被告陳星,58歲,福利工作員,被控於2021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在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在個人Facebook專頁上轉載許智峯同年10月29日的帖文,而該帖文煽惑在選舉中投票的另一人以任何方式處置給該另一人的選票,致使該選票在該選舉中根據任何選舉法被視為無效。
案情指,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曾在其個人Facebook專頁發布帖文,煽惑他人在選舉中投白票,以表達對政府的不滿,並邀讀者轉發及分享帖文。翌日,廉政公署發布新聞稿提醒市民切勿發布或轉載任何非法內容,以維護選舉廉潔。被告同晚在其個人Facebook專頁轉載許的帖文,並持續展示至11月2日,期間該帖文可予公眾閱覽。被告於11月9日遭廉署拘捕,警誡下承認曾轉發帖文。(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