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2日)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J章),繼續賦權註冊醫生於明日(3日)至本月16日的14日內,強制任何按其臨床判斷懷疑已染上新冠病毒的人士,在書面指示發出日期的2日內完成檢測,並就相關指明刊憲。
在指明期間內,如註冊醫生於專業診治過程中,按臨床判斷懷疑某人已染上新冠肺炎,該醫生可發出書面指示,規定該人接受檢測。收到書面指示的人士應在指示發出日期的兩天內完成檢測。
政府發言人表示,這些受檢人士屬懷疑染病者,不應前往流動採樣站及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檢測。為減低傳播風險,他們在等候結果期間應盡量留在家中,不要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