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社報道,當地時間14日,歐洲聯盟(歐盟)法院維持了歐盟委員會對谷歌利用安卓流動作業系統打壓競爭對手的反壟斷裁決,但將罰款從早前的43.4億歐元下調至41.25億歐元。
法院指出:「普通法院在很大程度上確認了委員會的裁決,即谷歌為鞏固搜尋引擎的主導地位,對安卓流動裝置製造商和流動網絡運營商實施的非法限制。」
在得知法院維持判決後,谷歌回應稱,公司的做法與無數的其他企業一樣,並批評歐盟的決定與移動軟件平台的經濟現實脫節。據悉,谷歌可再向歐盟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據《聯合早報》報道,2018年,歐盟裁定谷歌的壟斷行為破壞了市場公平競爭原則,對谷歌開出創紀錄罰款,即43.4億歐元罰款。(路透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