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珠海9月15日電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金融發展局15日正式印發了《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企業上市掛牌專項扶持辦法》(以下簡稱《扶持辦法》),該《扶持辦法》將於9月26日起正式實施。《扶持辦法》特別規定,合作區上市掛牌企業為澳資企業或綠色企業的,按照扶持標準的1.2倍執行,最高可獲1.2億元(人民幣,下同)資金扶持。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金融發展局代理局長池騰輝介紹,《扶持辦法》是合作區貫徹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精神,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和合作區建設的重要舉措,旨在通過培育和扶持合作區企業上市掛牌,提升合作區綜合實力和競爭力,並發揮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重要作用。
池騰輝表示,上市掛牌是企業融資的重要方式之一,上市掛牌企業能為合作區集聚更多資源、增添更強動力,《扶持辦法》着重培育上市掛牌後備力量,明確納入合作區上市培育庫、掛牌培育庫的企業,可享受合作區上市輔導、掛牌輔導、投融資及項目推廣等多方面的全方位服務,全面提升業務、法務及財務等方面的能力,加快上市掛牌進程。
據介紹,《扶持辦法》規定,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或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直接上市交易的合作區企業,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的專項扶持;對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新三板)首次掛牌轉讓的合作區企業,給予130萬元資金扶持,新三板合作區企業進入創新層,給予70萬元資金扶持。
同時,《扶持辦法》規定,注地在合作區外的上市掛牌企業,將上市掛牌主體注地址遷入合作區,且符合《扶持辦法》實體化辦公等規定的,同樣適用該辦法。
此外,為鼓勵優質上市企業進一步做大做強,成長為行業標桿,《扶持辦法》對滿足一定條件的上市企業,自其上市或遷入合作區當年起至第五年,每年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高質量發展資金扶持。(中新社記者 鄧媛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