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民政事務處今日(29日)聯同沙田警區和衞生署在沙田美松苑興松閣進行執法行動,是次行動共檢查了約200名受檢人士。當中,7人被發現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並已因此獲發強制檢測令,他們須按要求於指明期間接受檢測,政府亦向其中四人發出了10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行動今日上午約8時開始,至上午約11時結束。今日上午約8時起,政府派員於美松苑興松閣的出入口查核受檢人士的檢測證明,以確認他們有否根據強制檢測公告的要求進行檢測。受檢人士須出示載有新冠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或相關證明,以證明他們已依從相關強制檢測公告,於指明期限內完成檢測。
政府發言人提醒,任何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10000元。政府亦會向該等人士發出強制檢測令,要求他們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屬違法行為,可處第五級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發言人重申,政府會繼續嚴格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