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社署)今日(29日)公布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第一階段檢討報告。
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委員會)今年4月成立,按照「優化整筆撥款津助制度檢討報告」中有關提升津助服務質素的建議,分兩階段開展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的檢討工作,當中第一階段就留宿幼兒中心及設有住宿服務的特殊幼兒中心的檢討已完成。委員會就服務規管及監察、服務質素,以及服務規劃三大範疇,提出合共31項改善建議。
在服務規管及監察方面,報告建議加強巡查的力度,包括成立由太平紳士及不同專業界別等獨立社會人士組成的服務質素小組進行突擊巡查;在社署幼兒中心督導組加入有執法及醫護經驗的人員;在閉路電視系統引入新科技,以便迅速辨識員工不當行為;以風險為本加強突擊巡查,並增加在不同時段的巡查頻次等。
在服務質素方面,報告建議提高留宿幼兒中心的幼兒工作員的人手比例及增設幼兒照顧助理員;引入跨專業支援;加強員工培訓;引入院長登記制度、制訂院長入職前必須完成保護兒童的培訓課程及其後持續專業進修的要求、確立院長鬚承擔舉報懷疑虐兒個案的責任等。
在服務規劃方面,報告建議除了繼續增加更多兒童住宿照顧服務處所外,政府亦應加強招募及支援寄養家長以提供更多家庭式的照顧服務。
社署發言人表示,政府會跟進第一階段檢討報告內的建議。委員會已隨即展開第二階段有關其他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的檢討工作,即兒童院、男/女童院和男/女童宿舍,以及非院舍服務包括寄養服務、兒童之家和輕度弱智兒童之家,目標是在2023年3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