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社協)一項調查顯示,有逾五成受訪非長者單身住戶居於不適切居所近10年,當中有住戶居住長達41年,他們的壓力水平較居於適切居所者高。因此,促請政府大幅增加非長者單身人士公屋編配額,取消年齡計分制,並額外為長期獨居申請人加分等。
社協於6至8月訪問173位現正或曾經獨居於不適切居所的人士,當中有約80%受訪者因租金昂貴、擔心被加租而感到普通或極度困擾;有74%受訪者已經或正在申請公屋,平均輪候中位數為4.6年,當中最長輪候18年。有逾五成受訪非長者單身住戶居於不適切居所近10年,有住戶更居住長達41年。
社協指,政府實行配額及計分制原意是理順公屋資源,打擊居於獨立單位或公屋而預計收入隨年齡增長的非長者申請人,但也導致近4萬個非長者單身人士蝸居在不適切居所,因此促請當局大幅增加非長者單身人士的公屋編配額,陸續取消配額制及取消年齡計分制,並額外為長期獨居申請人加分,以增加其上樓機會。
另外,調查發現,居住在不適切居所的單身人士在抑鬱、焦慮、壓力三方面所得的中位數分別是12分、6分及13分,全部高於適切居所單身住戶。其中,抑鬱分數高2倍、焦慮水平高3倍和壓力分數高5分,當中只有17.4%受訪者有定期接受精神科覆診,66.7%確診為抑鬱,26.7%則患有焦慮,另有8.7%受訪人士曾申請體恤安置但不獲批。
社協表示,體恤安置申請在2019/20年度有705宗,5年間已下跌51.4%,但居住環境惡劣的住戶數目正不斷上升,故申請數字反映機制未能有效運行,沒有協助有特殊住屋需要的群體。
社協建議政府放寬體恤安置的審批標準,並設立中央覆檢機制,讓非長者單身人士如有特殊精神健康/身體健康理由或居住環境差,即使無醫生推薦信亦能獲體恤安置上樓。假若申請人不滿審批結果可循中央上訴機制以覆檢個案,或由另一家庭綜合服務中心/醫務社工處理申請。
社協還建議當局應主動設立外展隊,協助不適切居所的精神病患者診斷病況,以及大力推廣地區康健中心,優先在貧窮人口較密集地區推出服務,從而提早識別有精神健康需要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