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行長田惠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田惠宇身為長期在金融領域工作的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金融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罔顧黨對金融工作的領導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把職責使命拋在腦後;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旅遊、打高爾夫球等活動安排,違規收受禮品;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毫無紀法底線,長期以「市場化」運作為幌子,以「投資」「理財」為名,「以錢生錢」,大搞權力與資本勾連,靠金融吃金融,以權謀私、損公肥私,濫權斂財、貪婪無度;生活腐化、道德敗壞。
田惠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田惠宇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