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累計34名職員被控,5人認罪,當中一名32歲女助理涉掌摑2歲女童,並猛搖其頭部。女助理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今(1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4個星期。
被告李佩貞(32歲)當時任職助理,控方較早時指,被告錄取的「無損權益口供」未能協助檢控。案情指,去年12月12日下午於活動室內,坐在軟墊上的2歲女童H欲取李手上的物件,李遂打向H的手,H還手後遭李掌摑。李又大力打其腿部,再掌摑H及搖晃其頭部,H不斷哭泣。涉案4人早前先後認罪,被判囚4個月至4個月19周。(中通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