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18日)會見傳媒時表示,政府就《2022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提出增加罰則的修訂,針對嚴重的職安健事件,最高罰則可達1000萬元,是經過深思熟慮的;與外地相比,無論是加拿大、澳洲,1000萬元的水平屬於中位。
他又指,對於觸犯一般責任條款的事件,建議把最高罰款由目前的50萬元加到300萬元,也是合適及經過深思熟慮的。因為有關罰則已有20多年沒有提升,要考慮到物價的因素,以及最重要是的確需要再加大罰則,提高阻嚇力。
對於有議員提出12個月的檢控期限是否太長,他指政府樂意再次檢視有否空間,目前正跟律政司商討。
另外,孫玉菡透露,Mirror紅館演唱會事故已進入最尾聲的階段。一旦有了最後的結果和結論,會盡快向大家交代。(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