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昨日(19日)表示,立法會已通過有關優化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的三項附屬法例。政府會向業界及市民宣傳優化措施,並制定良好作業指引讓業界明白優化計劃下的要求。優化計劃將會在12月31日開始實施。
該三項附屬法例修訂《產品環保責任條例》(第603章)及《產品環保責任(塑膠購物袋)規例》(第603A章)。優化措施包括:
(一)每個塑膠購物袋的收費由現時最低5角提高至最低1元;
(二)取消現時對盛載冰凍或冷凍食品的塑膠購物袋的豁免;
(三)收緊豁免的情況:只有購買沒有包裝或並非完全載於任何包裝的食品,或購買以非氣密包裝的餐飲外賣,才可獲免費提供塑膠購物袋,並以每單一交易一個免費袋為基本原則。(如「一張單」內包括多項獲豁免的食品,而把多種食品放在同一免費膠袋會令食品的品質受損、或因首個免費膠袋的大小或容量不足未能盛載所有食品,則可額外提供一個或多個免費膠袋。)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昨日在立法會會議表示,將塑膠購物袋收費由5角增加至1元的決定,是同時考慮了其他地區的相關收費水平和顧及整體社會接受程度,相信今次的加價足以提醒或喚醒市民,改變心理或行為,減少使用塑膠購物袋。
謝展寰指,在現時的經濟和社會氣氛下,循序漸進調整收費水平會較為合適。當局會密切留意優化計劃的成效,如果有需要今屆政府在任期內可以再作檢討,或探討其他更好、更多的方法去減少使用塑膠購物袋。針對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他說會配合膠袋徵費實施,務求做到「一袋兩用」,並會密切留意優化計劃成效。
謝展寰續指,宣傳教育十分重要,所以政府會同時加強宣傳教育工作,鼓勵市民改變生活習慣,自攜購物袋,亦會向商戶多作宣傳教育,令他們守法,亦希望他們減少使用膠袋。在鼓勵方面,政府已經推行「綠在區區」回收網絡,市民實行減廢回收,可以得到積分換取物品,未來政府會繼續擴大這方面的工作,多支援本地的回收再造工作,以及鼓勵市民慢慢加強建立他們的回收習慣。(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