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高度關注今日(23日)上午在灣仔一幢住宅大廈發生的一宗致命工作意外,意外中一名男保安員在該大廈進行保安巡邏期間,跨越圍欄從高處墮下,送院後證實不治。對於在意外中有工友身故,勞工處十分難過,並對其家屬致以深切慰問。
勞工處發言人說:「在得知意外發生後,本處已即時派員到意外現場展開調查。我們已向有關僱主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其在2座5樓屋頂平台圍欄外進行任何工作,直至我們信納有關僱主已採取措施消除有關危害,才可復工。」
發言人續說:「本處正全速進行調查,以確定意外成因,查找有關持責者的法律責任,以及提出改善措施。若調查發現有違例事項,定會依法處理。」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規定,處所佔用人/僱主必須為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違反有關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