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民政事務處今日(27日)聯同西區警區和衞生署在早前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的海怡半島御意居進行執法行動。行動今日上午約7時30分開始,至上午約10時30分結束。
行動期間政府派員於鴨脷洲海怡半島御意居的出入口查核受檢人士的檢測證明,受檢人士須出示載有新冠病毒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或相關證明,以證明他們已依從相關強制檢測公告,於指明期限內完成檢測。
政府在是次行動共檢查了約300名受檢人士。其中4人被發現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並已因此獲發強制檢測令;政府亦向其中2人發出了10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政府發言人提醒,任何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10000元。政府亦會向該等人士發出強制檢測令,要求他們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屬違法行為,可處第五級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發言人重申,政府會繼續嚴格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