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8日,香港理工大學附近發生連串衝突,其中13人於被捕後被控一項暴動罪,當中包括「12逃犯」之一的被告郭子麟。郭子麟及另一名男學生早前承認暴動罪,案件29日於法院進行求情程序,法官聽罷決定將案件押後至12月31日判刑,期間被告仍須還押候判。
代表郭子麟的大律師求情指,郭子麟小時候身體上出現問題,靠着校長及老師的幫助,成績不斷進步,並通過大學教授的信件,了解到他有相當正面的評價。郭子麟本人曾表示如被判處監禁,仍會在囚中做足準備,日後繼續修讀學位課程。大律師續指,郭子麟就「12港人」案已服刑10個月,加上就本案再還押一段時間,希望法庭能考慮作為適當減刑的因素及坦白認罪下,作出寬鬆處理。
被告為21歲的香港大學工程系學生郭子麟及22歲的IVE(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生林敏諾。控罪指,二人與同案11人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和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