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於10月三31日、11月1日、11月3日及今日(4日)在全港各區展開代號「光影行動」的反非法勞工行動。行動中共拘捕6名懷疑非法勞工及3名涉嫌協助及教唆者。
反非法勞工行動中,入境處調查分科人員於紅磡、葵涌、天水圍、土瓜灣、尖沙咀、東涌、灣仔及油麻地區搜查了133個地點,共拘捕6名涉嫌從事外賣工作的懷疑非法勞工及3名涉嫌協助及教唆者。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6名男子,年齡介乎33歲至56歲。6名男子均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因涉嫌協助及教唆他人在港違反逗留條件而被捕的為3名男子,年齡介乎19歲至50歲。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 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發言人續指,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