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由11月1日至昨日(4日)執行遣送行動,先後將26名曾在香港提出免遣返聲請但不獲確立的非法入境者、逾期逗留人士及被拒絕入境人士遣返原居地。該批人士包括22名男子及4名女子,部分曾因干犯刑事罪行被判監及服刑至刑滿出獄。
入境處一直致力將聲請被拒者盡快遣送離港,以維持有效的出入境管制及保障公眾利益。儘管遣送工作受不同因素影響,包括大量聲請人提出司法覆核許可申請,以及疫情期間的旅遊限制或航班數目減少等,入境處仍然會繼續加快遣送程序,視乎實際情況和需要,積極與聲請人主要來源國的政府、航空公司及其他政府部門保持密切聯繫,採取一切合適措施將免遣返聲請不獲確立人士盡快遣離香港。
圖: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