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6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正研究就《基本法》23條立法,將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的類似條例,確保法例「管用」、能達至目的,現階段不會就研究工作定下死線,強調會在適合的時間立法。
林定國指,《基本法》23條立法是特區的憲制責任,目的是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內部穩定,在國際形勢複雜下,這條關鍵的法例要做得好,不希望朝令夕改,當局會盡量確保條例能應對未來可見的挑戰。
林定國說,如果社會內部沒有穩定環境,市民便難以安心生活,他舉例指眾籌如果無規無矩,可能會涉及洗黑錢活動,如果沒有安全的網絡環境,大家很難有正常生活。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則表示,不少人將法律規管與自由對立起來,但這並非事實。事實正正相反,如果日後落實《基本法》23條或網絡安全規管的法律,可以保障各人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