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今日(7日)舉行會議,新民黨議員葉劉淑儀建議政府重新推出「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以提振目前較低迷的經濟。
政府於2003年經濟低迷時首次推出「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政策最初目的是讓有意把不少於650萬元資金投資於香港,但又不會在香港參與經營任何業務的人士來港居留。投資者可從不同的獲許投資資產類別中選擇自己的投資項目,而無須開辦或合辦業務。
葉劉淑儀表示,有關措施最終在2015年暫停,原因是當時本港經濟已經復蘇,有市民投訴相關措施助長樓價上升。她認為,政府如果考慮重推「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可以設定一定限制,例如投資指定項目等,避免樓市炒風重現。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回應指,有關計劃值得研究。他強調,如果政府重推計劃,必須檢視過去經驗,因為措施針對不同資產設立的額度都可能對資產價格帶來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