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及生態局與環境保護署今日(16日)聯同秀茂坪警區和衞生署,由今日上午約8時開始,在早前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的啟德1號(II)3座進行執法行動,至上午約11時結束。
政府在是次行動共檢查了278名受檢人士。當中,14人被發現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並已因此獲發強制檢測令。他們須按要求於指明期間接受檢測,政府亦向其中13人發出了10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政府感謝大部分受檢人士遵守強制檢測公告,通力合作,共同抗疫。政府發言人提醒,任何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10000元。政府亦會向該等人士發出強制檢測令,要求他們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屬違法行為,可處第五級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發言人重申,政府會繼續嚴格執法。(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