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昨日(17日)強烈反駁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委員會)發表的所謂「二零二二年報告」(「報告」),對香港特區作出惡意詆毀和政治攻擊。港府強調,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再次促請美國遵從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立即停止歪心干涉香港特區的事務。
斥利用毫無根據指控 惡意詆毀香港國安法
港府指出,委員會的所謂「報告」再次利用毫無根據的指控,惡意詆毀《香港國安法》,以實行其卑劣的政治動機。《香港國安法》清楚列出所規定的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港府再次重申,奉公守法的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和海外旅客及投資者,都不會誤墮法網。特區政府亦已多次強調,香港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的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港府續指,在保釋安排方面,維護國家安全,以及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極為重要,《香港國安法》對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引入更嚴格的可准保釋的條件。對於委員會就有關安排的實施作出極具誤導性的陳述,實在令人憤慨。
此外,港府嚴正重申,委員會的所謂「報告」所提及美國任意實施的所謂「制裁」,屬卑劣的政治操作,亦明目張膽地干涉中國內政和香港特區事務,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特區政府對美國所謂「制裁」嗤之以鼻,無懼任何威嚇,堅定不移地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全力支持司法機構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
港府說,特區政府維護獨立的司法權,全力支持司法機構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維護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基本法》第2條、第19條及第85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律政司按《基本法》第63條主管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所有檢控決定是基於證據、適用法律和《檢控守則》作出。律政司在有充分可被法院接納的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的情況下,才會提出起訴。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者會被依法追究,沒有任何人凌駕於法律之上。案件不會因涉案人士的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處理上有所不同。任何人都不得干涉嚴格按照法律作出的獨立檢控決定,律政司會繼續無畏無懼和不偏不倚地履行其憲制職能。
港府表示,《香港國安法》明確規定應當遵循的重要法治原則,包括依照法律定罪處刑、無罪推定,以及辯護權等。控方有責任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人知情或故意犯罪,被告人才可被法庭定罪。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而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都享有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
提高各界對國安認識和守法意識是天經地義
港府又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市民繼續依法享有《基本法》下的合法權利和自由。《香港國安法》清楚訂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特區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在內的權利和自由。任何根據《香港國安法》所採取的措施或執法行動均需符合上述方針。
然而,有關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亦有所訂明,可在有必要保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等情況下,依法限制部分權利和自由。
港府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香港居民的共同義務。在香港特區的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都應當遵守《香港國安法》和香港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其他法律。特區政府加強宣傳和教育的工作,以提高社會各界對國家安全的認識和守法意識,是天經地義,亦實屬必須。
就委員會所謂的「報告」企圖將《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抹黑成打壓反對者和資訊自由的工具,港府重申,該條例的唯一目的是打擊侵犯個人資料私隱的「起底」行為。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執法行動不偏不倚,並定期透過新聞稿向公眾簡述打撃「起底」個案;每次拘捕行動均證據充分、有理有節,以保障個人資料私隱。
斥所謂「報告」抹黑香港教育制度
港府又嚴正駁斥委員會的所謂「報告」肆意抹黑香港教育制度。強調特區政府須確保學生在一個安全有序的校園環境中有效學習和健康成長,接受優質的教育,成為守法守規的良好公民。就此,教育局發出通告提示學校必須適時讓學校人員和學生認識、了解及遵守《香港國安法》。學校亦須設立相關工作小組或委派專責統籌人員,領導學校以全校參與的模式制定和落實與維護國家安全及國家安全教育相關的措施。
另外,教育局有責任保障學生的福祉,維護教師的尊嚴,以及鞏固公眾對教師團隊的信心。若教師組織以教育專業團體作為包裝,實際上推動政治倡議,甚至把政治帶入校園,教育局理應終止與其工作關係。
教育局為學校提供參考書並不是新猷。為支援學與教,教育局一直提供課程指引、製作學與教資源,以及為教師提供培訓,深受學校歡迎。此外,不同科目均包含不容爭議的內容,公民與社會發展科中載述國家與香港之間不可分割的關係便是明顯的例子。
港府指出,香港特區各所專上院校均是獨立自主的機構,在管理校政(包括在處理有關學生會的事宜)上既享有自主權,亦有責任確保其運作符合法例要求及學生和社會整體的利益。各院校正按照法例要求及院校自主的原則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責任。《基本法》第34條列明香港居民有進行學術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第137條列明各類院校均可保留其自主性並享有學術自由。上述根據《基本法》提供清晰及具體的保障,其效力從未變更。
完善選制為落實「愛國者治港」提供法律保障
港府嚴正指出,委員會的所謂「報告」就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作出不符事實抹黑。國務院於2021年12月發表《「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民主發展》白皮書,指出世界上沒有放之四海皆準的民主標準,強調中央人民政府容許香港特區推行民主制度的決心,並解釋所推行的民主制度將會具有香港特色。
港府表示,經完善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為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提供了法律保障,確保政權掌握在愛國者手中是世界通行的基本政治原則,沒有一個國家或地區的人民會容許政權落入不愛國甚或出賣自己國家的人手中。對於批評香港選舉制度的人士選擇完全無視香港自2019年下半年起,有獲選出的立法會議員利用其時的政治架構進行損害國家安全的活動,使香港面對持續接近一年前所未見的挑戰和安全風險,港府表示失望。
根據經完善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特區政府已分別於2021年12月19日及2022年5月8日成功舉行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及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有關選舉均嚴格按照香港特區選舉法例的規定公開、公平和誠實地進行。
第七屆立法會順利通過選舉產生,超過130萬名選民投票,從153名來自不同背景、持有不同政見的候選人中選出90名愛國愛港及以國家發展利益和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為依歸的議員。獲選的立法會議員分別通過選舉委員會選舉、功能團體選舉、分區直接選舉產生,充分平衡了香港的整體利益、不同界別利益和地區利益。選舉結果亦證明,不論來自任何背景,任何人士只要符合愛國者的要求和具體標準,都可以依法參加選舉,進入特區管治架構,為香港市民服務。
除立法會外,完善選舉制度亦擴大了行政長官選舉的選民基礎。選舉委員會由原來四個界別合共1200名委員擴大到五個界別合共1500名委員。新增合資格選出行政長官的界別分組委員來自基層組織、地區團體、中小企業及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充分彰顯了新選舉制度的廣泛代表性和均衡參與性。
為有效地依法組織和規管相關的選舉活動,以落實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新選舉制度,特區政府需採取措施,依法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投票既是權利,也是公民責任。若有人在選舉期間公開煽惑選民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有可能會對選民製造不當壓力,影響選民自由選擇是否行使投票權。這種行為屬於破壞選舉的行為之一,特區政府有責任採取措施打擊可能影響選民行使投票權的不當行為。
區議員宣誓安排嚴格依法進行
就委員會的所謂「報告」對區議會相關事宜所作的失實指控,港府指出,區議員的宣誓安排乃嚴格依法進行。《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規定區議員須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監誓人負有確保宣誓合法進行的責任,對符合該解釋和香港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有效;對不符者則應確定為無效,並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香港連接內地與世界 發展前景亮麗
港府說,委員會的所謂「報告」所提及美國所謂「制裁」亦對香港的金融機構不具法律效力。香港的金融機構和金融體系整體堅韌穩健依然,即使面對美國的無理施壓仍會繼續正常及暢順運作。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穩固,金融市場維持穩定,銀行、證券、資產管理、私募股權、風險投資、對沖基金、保險、金融科技等行業蓬勃發展,金融服務業前景極佳。《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社會回復穩定,加上與內地金融緊密融合,投資者對香港市場更有興趣,對香港的金融發展前景更具信心。而隨着香港逐步復常,國際性金融機構均重申對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信心和承諾,並部署拓展在港業務和投資。事實上,特區政府留意到香港美國商會最近表示,大部分美國商會會員都希望繼續留在香港發展。
港府強調,在「一國兩制」下,香港有「背靠祖國、聯通世界」這個得天獨厚的顯著優勢,連接內地與世界,發展前景亮麗。隨着世界經濟重心東移,內地與區內眾多快速增長的經濟體勢將成為全球經濟增長的主要引擎和商機來源,香港將必繼續受惠於這個大趨勢,充分發揮其作為門戶和中介人的角色,從而獲得龐大的發展機遇。特區政府正全力增強發展動能,更好結合「有為政府」和「高效市場」,更積極和進取地「搶企業」、「搶人才」,強化香港的競爭力,推動香港經濟走上更高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