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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提劏房租管多項建議 包括設起始租金裝獨立水電表等

團體提劏房租管多項建議 包括設起始租金裝獨立水電表等

責任編輯:楊穎婕 2022-11-18 17:07:31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網

 劏房租務管制(下稱租管)條例生效至今近10個月,惟全港關注劏房平台一項調查發現,不少新租約違反租管條例,例如沒按法例訂明租期、優先續租權及加租幅度等,促請政府跟進。

 全港關注劏房平台早前收回472份問卷,受訪者平均居於劏房四年,當中有11%受訪者更居住超過10年或以上,而劏房租管實施後的新簽租約中,92份是書面租約與18份是口頭租約。該團體亦就劏房租管提出多項建議,包括設立「起始租金」、加強監管地產中介操守行為、為劏房戶裝設合格的獨立水電表等。

 調查發現,92位簽訂書面租約的受訪者中,14.1%受訪者的業主沒有向差估署提交租貸通知書(AR2表格) ,另有高達72.8%表示不知道業主有否提交。由於差估署會向收到的租賃通知書上有關租客發出邀請函以進行訪談,平台估計後者沒有提交。上述受訪者的整體租金中位數升幅為430元,平均呎租為50元,對於新簽租約租金不跌反升,顯然是條例欠缺「起始租金」所致。此外,以口頭形式與業主達成租約協議的受訪者,78.7%不知道起租或完租日期,71.3%不知道具體租約條款。

 調查發現,97%受訪者的業主沒按照法例要求收受劏房租戶電費、92%則沒按照法例要求收受劏房租戶水費,另有三成業主沒有為劏房租管實施後的新簽租約打釐印,租約亦違反多項租管條例規定,如沒有按法例訂明租期、優先續租權及加租幅度,加上至今未有一宗成功檢控個案,令法例形同虛設。

 被問到完善租管條例的方法。最多受訪者認為是「設立起始租金」、「加強法例宣傳」和「所有租約也要受規管」,分別佔46.4%、39.8%和39.4%。受訪者首三項期望就是「切實恢復輪候公屋時間最多三年的承諾」、「改善基層生活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租金津貼、交通津貼、在職家庭津貼等」和「市建局所得的市區土地預留興建公屋」,以改善劏房住戶的生活質素,分別佔79%、56.6%與49.6%。

 平台向政府提出多項建議,涉及設立「起始租金」,可按差餉物業估價署的單位租值150%為標準,同時於明年第一季進行檢討,修訂將劏房租管條例劃一適用所有「劏房」租約;差估署在巡查過程中,可翻查該劏房單位是否已提交租賃通知書記錄,作出即時跟進,並應制訂收集租賃通知書的關鍵績效指標;建議地監局主動抽查經地產代理簽訂的租約,審視條款是否符合新修訂法例的要求,並加強監管地產中介操守行為;為劏房戶裝設合格的獨立水電表,杜絕濫收水電費情況等。(記者 唐信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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