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反對法庭批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早前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今午(21日)被上訴庭駁回。
黎智英與6名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共4項罪名,將於今年12月1日開審。高等法院原訟庭於上月頒發許可,批准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 Timothy Wynn Owen 來港代表其就案件抗辯。律政司早前就此決定提出上訴,惟遭上訴庭駁回。律政司其後再向上訴庭申請許可,要求再向終審法院提上訴。上訴庭今天(21日)下午頒布判詞,拒絕批出律政司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亦下令律政司支付有關訟費。(圖:律政司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