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6日)上午約8時起,政府派員於早前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的土瓜灣傲雲峰2座及沙田溱岸8號1座進行執法行動,於出入口查核受檢人士的檢測證明,以確認他們有否根據強制檢測公告的要求進行檢測。
是次行動分別檢查了261及191名受檢人士。當中5人被發現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並已因此獲發強制檢測令。他們須按要求於指明期間接受檢測,政府亦向其中3人發出了10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政府發言人指,感謝大部分受檢人士遵守強制檢測公告,通力合作,共同抗疫。政府發言人提醒,任何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10000元。政府亦會向該等人士發出強制檢測令,要求他們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屬違法行為,可處第五級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發言人重申,政府會繼續嚴格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