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4項改善環評條例措施,縮減環評所需時間。環保署助理署長曾世榮今日(7日)在一電台節目表示,過往規模較小的工程項目,環評能夠提出的用地分配和環境改善措施建議有限,現時大型工程除了要做環評,亦要取得環境許可證才能展開工程。
曾世榮指出,當局會更新現時環評條例內的指定工程項目清單,包括對除臭和減噪等設施要求標準化,亦會加入增加輕能源設施等要求。他説,當局正建立中央數據庫,網羅與環境及生態相關的數據,協助政府分析工程對環境影響。(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