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7日)落案起訴一名36歲中國籍女子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共14項罪行,案件將於本月12日(下周一)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正在保釋中。
據了解,該名女子從事網上買賣活動,事主曾是其供應商,兩人的商業關係其後演變成金錢糾紛。有人於去年12月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約14個不同群組上發文,聲稱有人騙財,文中披露事主與其丈夫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電話號碼及相片。私隱專員公署於7月26日拘捕被告。
今次案件是《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於去年10月生效以來,私隱專員公署作出拘捕後第四宗落案起訴「起底」罪行的個案。任何人違反第64(3A) 條所訂罪行,一經定罪,可被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