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向全港所有公立及獲資助學校發信,提供加強國民教育的自評清單,並列出三大績效指標(KPI)。學校須根據清單上的項目制定國民教育措施,達到續效指標,本學年結束前向教育局交回清單;至於非公帑資助學校包括國際學校等,應參照清單上項目,按實際情況安排。
教育局列出的3項關鍵績效指標,包括由本學年起學校要委派專責統籌人員,領導學校以全校參與模式策略地規劃國民教育;每年舉辦具質素的全校性國民教育活動;安排學生參與相關校際活動及為家長舉辦至少一項與國民教育相關的活動。
教育局制訂的《加強國民教育:學校自評清單》共18項,學校要自評是否在相關項目達標,不達標的需註明原因及達標計劃。項目包括要求學校透過多元化方法及學習活動,把國民教育概念融入學習中,亦要安排學生參與校際、全港性及全國性的國民教育活動。自評清單要在明年7月21日或之前交回所屬地區總學校發展主任。(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