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黑暴基金」之稱的「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前主教陳日君,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何秀蘭,歌手何韻詩及嶺南大學前副教授許寶強連同基金秘書施城威,早前違反《社團條例》並被裁定罪名成立,其中5名信託人不服定罪,向高院提出上訴,暫未有聆訊日期。
5名上訴人為前主教陳日君,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何秀蘭,歌手何韻詩及嶺南大學前副教授許寶強。裁判官嚴舜儀較早前裁決時指出,「612基金」成立兩年多以來大力籌募資金,又表明會支援修例風波中被捕的「示威者」,直至司法程序完結,認為「612基金」成立並非為慈善目的,屬於條例適用的本地社團,豁免列表並不適用。他們作為幹事不曾為基金註冊,遂裁定6人罪成。基金秘書施城威被判罰款2500元。根據法庭文件顯示,施城威沒有提出上訴。(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