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眾議院23日通過跨性別權利法案,凡是年滿16歲者都可改變身份證上記載的性別,不再需要醫療報告等證明,西班牙有望躋身少數幾個僅需簡單聲明即可改變性別的國家行列。
法新社報道,這項法案以188票贊成、150票反對及7票棄權過關,將遞交至參議院,假使如預期在未更動的情況下通過,將於數周內成為正式法律。
依西班牙現行規定,成人可以提供證明性別焦慮的醫療報告及2年荷爾蒙治療證明申請變更性別;未成年人則須經過司法授權。
當天通過的法案規定,凡是年滿16歲者都可自由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即使年僅12歲也可有條件申請。提出申請後,申請人必須在3個月後確認意願,才會正式生效。
根據這項法案,12歲和13歲的孩子需父母及司法部門批准才能更改性別;14歲至15歲孩子僅需父母同意即可改變性別。
此外,這項法案也禁止性傾向矯正治療,提倡在工作場所不歧視LGBTQ(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及酷兒)的人們,並促進對跨性別女性的包容。
不過,這項法案在西班牙強大的女權倡議團體以及LGBTQ平權倡議者之間,引發激烈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