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及工黨的李卓人、梁國雄和黃浩銘等8人被控於2020年5月1日在海富中心外參與受禁群組聚集,涉違反「限聚令」被票控,被判入獄14天,緩刑18個月。其中7人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終院上訴許可證明書,法官今日(29日)頒下判詞拒絕受理申請。
8名上訴人為郭永健、何偉航、黃浩銘、曾健成、麥德正、吳文遠、李卓人及梁國雄,被控於2020年5月1日,在海富中心外參與受禁群組聚集。8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14天,緩刑18個月,早前於高等法院提出上訴被駁回。除吳文遠外,其餘7人再於高院申請終院上訴許可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