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今日(29日)公布,2021至2022年度通過1705宗須匯報投訴個案,涉及2747項指控,分別較去年上升22%及18%。當中九成屬輕微指控,涉及「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等佔47%,「疏忽職守」佔42%;嚴重指控如毆打、濫用職權等佔約10%。
監警會指出,本年度共有139名警員被紀律處分,其中有7名警員面臨刑事訴訟,有近百名警員因辦案時未有在記事本上記錄而被訓諭。另外,今年有62宗投訴屬「虛假不確」,按年上升逾七成,當中48宗經法庭審訊後裁定投訴人有罪,其餘是經調查後發現「報假案」。在接獲的投訴中,有826項為「無法追查」,當中93%個案未能找到投訴人。
監警會今年向警方提供24項改善建議,監警會主席王沛詩表示,未來希望集中資源在嚴重個案,優化處理程序,提升處理個案效率。(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