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禁養老機構違法違規開展醫療服務,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民政部辦公廳、國家中醫藥局綜合司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嚴禁養老機構違法違規開展醫療服務的通知》。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全國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部署要求,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國家中醫藥局指導各地開展了養老機構內設的無資質醫療機構、無行醫資質相關人員擅自提供診療服務違法行為排查整治工作,發現部分養老機構存在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通知,嚴禁無資質機構和人員提供醫療服務。堅決杜絕養老機構內無執業資質的機構以相關名義提供醫療服務。堅決杜絕養老機構內無行醫資質的相關人員以相關名義提供醫療服務。要強化養老機構主體責任。
通知要求,嚴禁違規使用名稱、超範圍開展診療活動。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要求規範命名醫療機構名稱。堅決杜絕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的診療活動超出登記或備案範圍。堅決杜絕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使用的衛生技術人員從事本專業以外的診療活動。
嚴厲打擊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各地衛生健康、中醫藥部門要依法依規嚴厲打擊養老機構內的無資質醫療機構、無行醫資質相關人員擅自提供診療服務違法行為。民政部門要配合當地衛生健康、中醫藥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嚴格規範開展醫療等服務。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的醫師要在註冊的執業範圍內,遵循臨床診療指南並遵守臨床技術操作規範和醫學倫理規範等開展醫療服務。對入住老年人負責救治或進行正常死亡調查的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親自診查、調查並出具機構內死亡老年人《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
通知要求各地衛生健康部門要將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納入醫療衛生「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範圍,各地衛生健康、民政、中醫藥部門要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切實提高相關機構人員依法執業意識。(新華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