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30日)在北京表決通過了關於《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解釋,進一步完善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充分體現了中央政府維護「一國兩制」的堅定決心,順應了香港各界的普遍期盼。維護國家安全事關重大。劉與量指,對本次人大釋法完全支持並衷心擁護。
此前,香港高等法院駁回律政司上訴,允許沒有本地執業資格的外國律師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案件工作,這明顯違背了香港國安法的立法精神和法理邏輯,說明依靠香港現行制度無法完全堵塞國安漏洞。因此,全國人大的釋法非常及時且完全必要。
由於香港國安法是全國性法律,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有關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全國人大對於香港國安法的司法解釋具有充分的法理基礎和法律依據,必將為香港法院給予正確的指引。劉與量相信,本次人大釋法必能確保香港國安法完整準確實施,也有利於維護香港長期的繁榮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