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聯副理事長 陳建業
為切實排解民生憂難,李家超特首於任內第一份《施政報告》提出在全港十八區成立關愛隊,推展地區關愛活動,令市民倍感欣慰。民政事務總署於早前公布關愛隊申請指引,值得大家留意的是,團體評審準則中列明申請團體需承諾成員不違反國安法,也需確保成員沒有刑事定罪紀錄。
有人指關愛隊申請準則嚴苛,稱愛心服務與個人政見無關。此番言論乍一聽尚有邏輯,可關愛隊不同以往的義工組織,而是將由政府資助、統籌、管理的小隊。如果關愛隊收着政府的公帑,卻做出不愛國愛港、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相當於花着公眾的錢做傷害社會的事,相信無人願意見到這樣的事情發生。
此外,確保小隊成員沒有案底,也是在另一方面確保被關愛者的安全與心理接受度。試問,如果關愛隊成員本身曾犯下刑事罪行,街坊們難免不能放心將弱勢群體交給他們照顧。政府將沒有犯罪紀錄的要求放入指引,是真正為民考慮的做法,就像家長和大眾關注的補習老師是否有案底、照顧幼童的照顧者是否有案底一樣。
當然,每個犯錯的人都擁有改過自新的機會,不至於因一時失足落得「永不翻身」。從2019年修例風波到現在,有調查顯示,約3000人因黑暴事件被起訴,在2000多件結案中,80%的被告被判有罪,而他們之中約有60%至70%對自身所作所為深感後悔,未來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很小,而政府一直從不同方面對這些人重回社會與職場提供協助。
十八區關愛隊的初衷是以人為本,為民服務,為民解難。如果有曾經違反《香港國安法》的團體或成員誠心對自己過去的錯誤行為感到悔恨,符合「愛國愛港」的基本要求,並有熱誠服務地區,我們亦希望幫助他們重新投入社會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