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和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早前聯合發布「支持前海風投創投發展18條措施」,18條措施自去年9月2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措施旨在推進香港有限合夥基金(LPF)與前海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QFLP)試點規則銜接,推動深港風投創投聯動發展,方便跨境投資雙向合作,促進大灣區成為國際創新科技中心。
加強深港跨境投資雙向合作
在聯合發布的18條措施中將會在前海深港國際金融城開闢80萬平方米空間,打造前海深港國際風投創投集聚區。
18條措施將優化前海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QFLP)、合格境內投資企業(QDIE)和外資私募(WFOE PFM)試點。允許港資QFLP管理企業靈活調節在前海設立的不同QFLP基金境外募集規模;允許符合條件的前海QDIE管理企業在額度內靈活配置境外投資項目。從拓寬投資範圍、簡化申請流程、增強跨境調撥資金靈活度等多方面入手,目標是讓提交完整合格申請材料的機構,可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聯合會商。
18條措施亦鼓勵前海QDIE管理企業投資香港創新科技,按照實際投資額的2%給予單次最高50萬元獎勵,每家企業每年累計獎勵最高可達200萬元。
雙方共同支持風投創投機構亦可通過在香港交易所上市或發起設立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等措施開拓更多融資渠道,以助深港私募股權投資市場聯動發展。對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將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前海風投創投機構及在香港的全資子公司作為發起人設立SPAC、並獲批准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將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至於前海優質基礎設施項目通過REITs形式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將給予項目所屬權益人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為吸引前海風投創投機構聯動香港LPF開拓海外業務,18條措施將推進香港LPF與前海QFLP試點規則銜接。探索通過跨境金融創新的監管「沙盒」機制,促進深港私募股權投資市場聯動發展。相信新措施將進一步吸引有意投資於內地的私募及創投市場基金以香港作為大本營。
此外,為促進跨境雙向投融資便利,18條措施亦允許香港創投機構等境外主體在前海開立自由貿易賬戶(FT賬戶),允許境外資金自由進出FT賬戶,並支持前海的科創企業通過FT賬戶自主選擇在離岸或在岸匯率辦理資金結售匯。
對資管機構推出獎勵政策
18條措施會從落戶獎勵、租金補貼、經營團隊等幾方面培育風投創投和私募證券投資機構。為吸引大型基金落戶,對新註冊或從深圳市外新遷入實際管理規模30億元以上的企業,按照管理規模的1%、給予最高500萬元作一次性落戶獎勵。
境外知名風投創投機構、國際資管機構、香港家族辦公室等落戶前海,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准,亦會按照實收資本給予最高5000萬元作一次性落戶獎勵。對新獲得試點資格符合條件的外資QFLP和WFOE PFM管理企業,將給予100萬元一次性落戶獎勵。
此外,為豐富投資退出渠道,前海管理局正爭取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探索私募股權、創業投資份額跨境轉讓,以及發展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S基金)。
最後,為提升兩地服務水平,建構國際商事爭議解決機制和多元化跨境金融糾紛解決機制。新公布的18條措施亦包括支援香港會計、稅務、法律等專業人士在前海跨境執業,進一步加強兩地的人才流通。
兩地私募股權基金市場的共同發展和互聯互通將帶來正面的影響,加上聯合發布18條措施^的利好消息,相信有助未來擴闊融資渠道,吸納國內及國際資本,為兩地金融業界開拓更廣闊的市場。
^(18條措施中獎勵和資金申報均以人民幣結算)
連城集團合夥人 馮南山 Pax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