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今日(15日)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在香港,當一件重大刑事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而案中被告竟然委託律師團隊和其他人有組織地和經常地製造輿論壓力,試圖迫使檢控或司法機關釋放被告,這行為一定會構成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中被告必定會罪加一等,律師團隊和其他人必定會被緝拿歸案。
梁振英指出,現實中,案中被告是黎智英,控罪是涉嫌違反國安法,案件並且已經進入司法程序。過去幾個月,英國的律師團隊竟然不斷在英國製造輿論壓力,近日更公然寫信給英國首相,要求英國政府介入,令黎智英獲釋,此外,黎智英兒子黎崇恩專程去了英國,和英國國會議員及其他政界人物會面,目的同樣是製造輿論和政治壓力,試圖或意圖迫使香港的檢控或司法機關釋放黎智英。
梁振英表示,這是赤裸裸的妨礙司法公正,相信這也是在案件中代表黎智英的香港律師事務所Robertson前日發函(見下圖)和英國律師團隊切割的原因。如果以上的分析屬實,香港法院和執法機關應當將所有涉嫌人緝拿歸案,並將黎智英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香港一直捍衛司法獨立,在妨礙司法公正問題上,英國人、身在英國的人和黎智英都沒有免死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