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女子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今日(1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刑。
首宗個案涉及一名51歲女子,她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她於去年6月27日離開其檢疫地點。她被控違反《規例》第32(1)及(3)條,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罰款3200元。
第二宗個案涉及一名51歲女子,她早前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並獲發隔離令。在隔離期尚未屆滿前,她於去年7月24日離開其隔離地點。她被控違反《規例》第32(1)及(3)條,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罰款4000元。
衛生署發言人表示,市民的合作和支持對抗疫工作至關重要。為應對疫情,市民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發言人重申,衛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