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社會各界回收及升級再造園林棄置物,環保署今日(18日)呼籲市民及工商機構透過桃花回收計劃,回收春節後擬棄置的桃花。有關計劃安排如下:
1月28日至2月5日
收集地點:位於Y·PARK [林·區]的中央收集站及54個地區收集站(包括「綠在區區」11個回收環保站、六個離島廢物轉運設施及37個公眾垃圾收集站),有關收集點的位置及開放時間可按此查閱。
2月6日至12日
市民及工商機構可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將桃花直接送往Y·PARK [林·區]。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為方便市民參與桃花回收計劃,收集日期將由上年的8日延長至今年的9日。回收得來的桃花會在Y·PARK [林·區]與其他園林廢物一同被轉化成再生產品,方便重用、循環再造或被升級再造成裝飾和藝術品等。是次計劃只限於回收桃花。請注意乾淨回收,桃花在送往回收前須拆除揮春及膠帶等裝飾物品,以免影響其回收再造的過程。環保署亦鼓勵市民將其他小型植物(如年桔)重新栽種;至於裝飾物則可貯存再用,以實踐惜物減廢。
凡於Y·PARK [林·區]或「綠在區區」回收環保站回收桃花的參與者,均會獲發電子證書;而將桃花運往「綠在區區」回收環保站的參與者更可獲得小禮物乙份,數量有限,送完即止。